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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招聘人才政策研究专员公告

发布时间:2022-01-30 10:23   责任编辑:yishashi

报名开始:即日起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见文内

  因工作需要,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人才政策研究专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招聘岗位、人数及薪酬待遇

  (一)招聘岗位及人数

  招聘人才政策研究专员2名。

  (二)薪酬待遇

  税前年薪最高可达30万元。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(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工伤保险、住房公积金)。

  二、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

  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

  (二)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品行;

  (三)40周岁以下(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报名截止日);

  (四)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硕士及以上学位,其他条件见《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专员岗位一览表》(附件1);

  (五)身体健康,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;

  (六)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;

  (七)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,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,不得报考。

  三、招聘程序及方法

  (一)报名

  1.报名方式

  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,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(邮箱:gxqdqgzbrck@163.com),并请注明“姓名+报考岗位”。

  2.报名时间

  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8日止。

  3.报名材料(请按下列顺序扫描发送):

  (1)《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专员报名表》(附件2)扫描件1份,报考者须在“承诺人签名”处亲笔签名,否则视为无效报名;

  (2)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档;

  (3)身份证(正反面)、户口簿(首页及个人资料页)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扫描件各1份;

  (4)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,如劳动合同、社保缴纳记录、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等;

  (5)计划生育证明、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。计划生育证明、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,可以先签署承诺书(附件3),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;

  (6)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,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(境)外学历、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,并附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;

  (7)本人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(不少于2篇),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;

  (8)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。

  说明:以上报名材料在面试时审核原件,报名材料不予退还。

  用人单位对应聘者择优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,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,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(www.zhuhai-hitech.gov.cn)公布,不再另行通知,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。

  (二)考试

  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:1时,启动该岗位的考试程序;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:1时,该岗位不予开考。

  考试包括笔试、面试和考察三个环节。

  1.笔试

 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,主要测试考生的书面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,满分100分。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。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。

  笔试结束后,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按招聘岗位人数1: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;少于1: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。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。

  2.面试

 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,满分100分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面试成绩、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。依“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”(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)由高到低的顺序,按1:1的比例(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)确定考察对象。

  3.体检及考察

  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综合成绩,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,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组织体检,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,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,体检不合格的,依次替补。

  (三)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

  经体检、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由区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

  (四)办理聘用手续

  经公示无异议的,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拟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一年,考核合格可续聘。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,试用期一个月,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。

  四、其他事项

  (一)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。

  (二)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,可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,具体是否需要进行递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:

  1.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;

  2.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;

  3.放弃聘用资格的;

  4.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的;

  5.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。

  (三)应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,否则不得进入试室。考试严禁作弊行为,一经发现,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。面试环节,需携带本人身份证,否则不允许参加面试。

  (四)本次考试不举办、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,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。

  (五)本工作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  (六)咨询电话:李小姐,0756-3629532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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